2月7日
湘潭市文旅广体局发出通知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
部分企业可于10日开始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
市、县(区)内各类文旅广体行业企业中,开放式、通风好的,如A级旅游景区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于2月10日0时复工,各有关符合开工复工条件的文旅广体企业必须到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即刻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杜绝带病上岗,备足备好防护用品,确保企业各项疫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要通过专题会、培训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企业员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卫生防护措施;
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纪律措施,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守劳动纪律,防止不良事故发生。
确保企业员工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搞娱乐活动,工作生产中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预防,务实执行。
确保员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制造恐慌气氛,一切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一旦有任何不良疫情发生,要立刻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决不允许瞒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此外,密闭不透风或通风状况不良的,如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全市各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网吧KTV和体育健身等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其他A级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等企业(不含星级酒店),将持续暂停营业,具体复工日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