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的湘中丘陵区,湘乡、宁乡、湘潭交界处,相传舜帝南巡到此,见风景优美,遂奏韶乐,引凤来仪,百鸟和鸣,韶氏三女得道于此,故此得名。现属湘潭市。湖南省设韶山管理局。这里群山环抱,峰峦耸峙,气势磅礴,翠竹苍松,田园俊秀,山川相趣。韶峰为南岳七十二峰之一,色彩神奇;水库融蓝天,映青山,碧波荡漾;慈悦庵的六朝松,神秘的“西方山洞”——滴水洞、虎歇坪、滴水洞八景屏等著名景观,点缀灵秀山川。伟大领袖毛泽东故居、毛氏宗祠、毛泽东纪念馆及新建的毛泽东铜像、毛泽东诗词碑林、韶山烈士陵园等便座落在此。她既是重要的革命纪念地,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家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享誉中外的景色秀丽的旅游胜地,受到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广泛关注。
韶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故乡,既是重要的革命纪念地,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家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享誉中外的景色秀丽的旅游胜地,属于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
中文名称:韶山
外文名称:Shao shan
行政区类别:县级市
所属地区:中国湖南省湘潭市
下辖乡镇:韶山乡、清溪镇、银田镇、如意镇、大坪乡、杨林乡、永义乡
政府驻地:清溪镇
电话区号:0731
邮政区码:411300
地理位置:湖南省中部
面 积:247平方公里
人口:12万(2012年)
方言:湖南方言(韶山话)
气候条件: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著名景点:毛泽东故居,滴水洞,青年水库等
火车站:韶山站 韶山南站
车牌代码:湘C
行政区划代码:430382
历史沿革
“韶”乃虞舜时乐名。《书·益稷》曰:“箫韶九成,引凤来仪。” 史载:“韶山,相传舜南巡时,奏韶乐于此,因名。”(《湖南省志·地理志》引《嘉庆一统志》卷354)《辞海》据此诠释韶山:“相传古代虞舜南巡时,奏韶乐于此,故名……山有八景,风景优美。
虞舜,远古时代父系氏族社会后期的部落联盟首领。姓姚,号有虞氏,名重生,世称虞舜。他是继尧之后被中华民族世代推崇的又一明君圣主。他为尧所器重,尧不但把盟主的尊位禅让于他,还把两位爱女娥皇、女英许配与他。
舜继位之后,为造福人类,开拓疆土,辞别爱侣,甘冒苦辛,渡黄河,涉长江,深入荆楚蛮荒之地,探测山川利弊,规划拓垦宏图。南下途中舜与侍从宿营韶山,侍从们为舜帝载歌载舞,随着优美的音乐舞蹈,山崖翕然,山鸣谷应,声震林木,凤凰闻乐展翅,嘤嘤和鸣。山间胜境,人间盛会,亘古传诵。日久,人们便把舜帝欣赏过的音乐称为韶乐,把他赏韶乐的山岭叫韶山。
秦至西汉属湘南县,东汉至晋未变。南齐废湘南县,遂属湘西县。隋开皇九年(589)入衡山县。唐天宝八年(749),改衡山县为湘潭县;自此至宋,属湘潭县。元湘潭县升湘潭州,韶山属相潭州。明代属湘潭县移风乡居义里;清代为湘潭县的第七部。
光绪十九年(1893)12月26日,毛泽东诞生于湘潭县七都韶山冲上屋场。
民国时期先后属湘潭县的西二区,第九区、清溪乡和银田乡、清田乡。
到20世纪30年代末,中共潭湘区委(下辖湘潭、湘乡)为适应对敌斗争需要,决定一分为二,划为韶山和白田两个区委。韶山区委下辖湘潭县清溪乡(即今韶山)和湘乡县湘西乡。1949年8月15日,韶山解放。新中国建立以后,韶山建制曾多有变化。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968年,韶山为湘潭县属区,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这期间,韶山主要是发展农业经济,工业和旅游业等尚处于初创阶段。1967年底建成的韶山铁路,无疑为韶山的宣传接待、旅游观光提供了极为便利的交通条件。
第二阶段:1968—1980年。韶山被升格为湖南省政府直接管辖的地级行政区,简称韶山区。1968年12月,根据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有关文件,将原属湘乡县的白田公社祝赞大队划入大坪公社(毛泽东外祖家乡),并使其与原湘潭县的韶山区合并,组成韶山特别行政区,直属湖南省领导。这段时间,国家对韶山给予人、财、物方面的大力支持,使韶山以宣传接待为中心的各项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扩建和兴建了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韶山火车站、韶山宾馆、饭店等大量服务设施,还举办了一些工矿企业和农田水利设施,以毛泽东故居为中心,从清溪镇到韶山冲一线的旅游接待基本格局此时已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1981—1984年。省辖韶山区被撤销,韶山仍为湘潭县属区。韶山的宣传接待由湖南省韶山管理局专事。从这时起,韶山区开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轨道上来,农业和乡镇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
第四阶段:1985—1990年。1985年韶山又从湘潭县独立出来,为湘潭市属县级区。为了搞好韶山的宣传接待、旅游服务,1986年8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在韶山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决定韶山进一步开放,并明确规定韶山的性质:既是革命纪念地,又是风景旅游区,同时还决定把滴水洞也对中外游客开放。从此,韶山的宣传接待、旅游服务出现了新的面貌。韶山管理局以宣传教育、纪念地管理、旅游观光和休息度假型的多功能服务,代替了过去单纯的宣传教育模式。
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湘潭市韶山区,建立县级韶山市,属湖南省辖,由湘潭市代管。时辖6乡2镇:清溪镇、银田镇、大坪乡、永义乡、如意乡、杨林乡、银田乡、韶山乡。
1997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如意乡升格为建制镇,全市辖5乡3镇。
2000年,韶山市辖3个镇、5个乡。
2001年底,银田乡与银田镇合并,建立银田镇,全市辖4乡3镇。
地理位置
韶山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的湘中丘陵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3′52〞-112°38′13〞、北纬27°51′40〞-28°1′53〞。
社会经济概况
一、综合
据初步测算,201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47191万元,同比增长11.8%,其中一产业59135万元,二产业373473万元,三产业214583万元,分别增长5.2%、12.2%和12.6%,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1:57.7:33.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1054万元,同比增长22.9%;完成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48914.6万元,同比增长16.4%;实现旅游总收入35.04亿元,同比增长30.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58800万元,同比增长14%。
全年为民办实事省级考核23项指标、湘潭市级考核13项指标,韶山市本级7件实事全面完成。
二、农业
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值14.5亿元,同比增长16%,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375317万元。粮食总产量6.94万吨,年出栏生猪31.55万头。
农村改革加快推进,新成立家庭农场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98家,入会社员10650人。土地流转累计达到3.8万亩,其中规模流转1.8万亩。农村劳务经济快速发展,全年完成农民素质教育培训2.01万人(次)。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45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137亿元,同比增长14.4%;工业增加值35.38亿元,同比增长11.8%;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7.4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63.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1054万元,同比增长22.9%。其中基建投资完成198933万元;更新改造投资完成172446万元。
全市共59个重点项目,韶山沪昆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景区外环公路建设、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等8个湘潭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3.4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5个湘潭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已有御谷生态农业园、银田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韶山路提质改造3个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全年建筑业总产值2.69亿元,房地产投资总额3.26亿元,全市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3家。
五、国内贸易
2014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58800万元,同比增长14%。分地域看,市级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7047万元,县以下3175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2%和14.4%。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95280万元,同比增长14.2%;住宿餐饮业零售额63520万元,同比增长12.8%。
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
2014年,全市外贸出口创汇23123万美元,进口13万美元。全市共引进项目22个,合同引资43.95亿元,实际利用内资10.7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220万美元。外派劳务累计772人,累计完成合同额670.7万美元。
全年来韶游客累计达1314万人次,同比增长25.1%,其中过夜游客216万人次,同比增长22.0%。实现旅游总收入350360万元,同比增长30.0%。《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大型实景演出于4月份已正式对外演出。正式授牌创建湘潭(韶山)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七、交通和邮电
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55790万元,同比增长8.2%。长韶娄高速公路(韶山段)工程在韶山境内全长8.5公里,主线长2.1公里,支线长6.4公里,投资5亿元,建成通车。核心景区外环公路通过交工验收。全市新建城市站点、站牌55个,国省道优良率达到82%,绿化率达78%。
八、财政与金融
2014年,全市财政收入(不含基金)达48914.6万元,同比增长16.4%。按构成情况分:一般预算收入36230.9万元,增长16.5%;上划两税4892.3万元,同比减少8.7%;上划所得税5454.4万元,同比增长35.3%;上划省级营业税2043.7万元,同比增长32.9%。全口径税收收入28824.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58.9%。在一般预算收入构成中,税收收入16141.2万元,同比增长20.5%。全年财政支出(不含基金)89679.9万元,同比减少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0.8万元,同比减少0.3%。
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99673万元,增长8.2%,新增存款38043万元。其中:个人存款余额349481万元,增长8.1%,比年初增加26298万元;单位存款余额146381万元,增长8.1%,比年初增加10958万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54124万元,增长20.9%,比年初增加43954万元,短期贷款余额178504万元,增长11.4%;中长期贷款余额75266万元,增长51.9%。小额贷款公司平稳健康发展,贷款余额5578万元,比年初减少844万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3.7%,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2810人,高中阶段学龄(15-17周岁)人口数3357人,平均受教育年限9.8年,初中升学率为53.9%。
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06963万元,占GDP比重16.5%。全年授权专利发明专利5件,申报发明专利35件,实用新型专利112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29626万元,占GDP比重4.6%。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2574元,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15.8%。全年建设6个农民健身工程、1个室外健身路径工程,新增公共休闲文化体育设施面积6.5万平方米。全年开展了6场春节文化活动、8场“欢乐潇湘”群众文化活动、50余场次文化下乡活动。完成《韶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整理;2人入选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湘潭市级名录。放映农村免费电影736场次。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35%、《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率为90%。
2014年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94247人,参合率达98.50%,较上年度提升9个百分点;住院补偿率达61.15%。全市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共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6人,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人。全市拥有床位总数466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数153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45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5人,注册护士182人。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4年完成造林1291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91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1000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3667公顷。森林蓄积量47.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6.3%,全市林木绿化覆盖率49.7%,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7%。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6.7%。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100%。
2014年单位GDP能耗(2010年不变价)0.551吨标准煤/万元。空气质量达标率90.3%,全市共减少COD排放量211.31吨,削减率9.42%;减少氨氮排放量9.76吨,削减率8.76%。全年共办理88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其中工业企业项目10个,工程建设项目22个,养殖行业项目4个,服务业项目52个,拒批了不符合功能区定位、高能耗、高污染项目8个。
2014年我市各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0,各项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2014年新增1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获得“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市”称号。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4年末,全市总户数36292户,户籍人口120125人,其中男性60221人,女性59904人;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6309人,农业人口103816人;18岁以下人口20296人,18-35岁人口27755人,35-60岁人口46841人,60岁以上人口25233人,全年出生1429人,死亡687人。常住人口数9.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4万人,农村常住人口5.56万人,城镇化率42.08%。
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49元,同比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88元,同比增长12.1%。
2014年,五大社会保险征缴基金共计14128.8万元。共发放和支出各种社会保障金10340.73万元。
全市新增城镇劳动力1201人,失业再就业人员337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4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5人。农民工和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916人,企业职工培训800人,失业人员培训60人,创业培训132人。
全市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人数824人,供养标准达到280元/月,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人数1418人,供养标准达到280元/月。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400人,累计发放保障金580.4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890人,累计发放保障金764.1万元,城乡低保人均补差分别达到每月315元、207元;改造农村危房500户,其中资助解决25户特困户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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